根据《新疆医科大学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新医大校办发〔2023〕26号)和《新疆医科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新医大校办发〔2023〕24号)规定,结合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定原则,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评议、学院初审公示、学校复核等程序,拟评定阿依达娜·腾斯别克等5623名同学获得 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宋祎晨等2355名同学获得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自治区人民政府助学金,聂宏伟等196名同学获得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
现将获助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5年11月11日至11月17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实名以电话、邮箱、书面等形式向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
联系人: 刘老师、阿老师
联系电话:0991-2110131
邮箱: xydzz2504@163.com
地址: 新疆医科大学雪莲山校区综合楼B段120室特此公示。
附件:
1.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获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表
2.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获自治区人民政府助学金学生名单表
3.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获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表
学生处
202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