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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普通本专科学生2025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5-09-30

    中医学院,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减轻学生家庭负担,根据国家及自治区相关文件精神和《新疆医科大学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2025年我校将继续与中国银行联合开展普通本专科学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贷款对象

    2025-2026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已申请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银行、农信社或其它银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不能重复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二、贷款期数、期限及额度

    2025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仍采用线上模式开展,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贷款期限为学制加 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三、贷款材料

    (一)学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学生证(或新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二)父母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或完整户口簿的复印件;

    (三)父母书面同意申请贷款声明书;

    (四)其他相关家庭经济困难佐证材料复印件。

    四、申请流程

    具体流程详见《中国银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申请操作指引》(附件 1)。

    五、报送材料

    2025年10月13日前报送以下材料:

    (一)**学院关于确认申请2025年中国银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名单的函(附件2);

    (二)**学院申请2025年中国银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汇总表(附件3);

    (三)2025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情况总结(纸质版),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六、其他要求

    (一)请各学院重点结合学生学住费缴纳情况、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等情况,摸排学生贷款需求,审核把关申请材料,有序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

    (二)加强申贷学生贷后管理工作,及时告知借款学生还款事项和违约后果。同时,多渠道加强励志教育、诚信教育、社会责任感教育和防诈骗教育,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正确面对困难,引导他们积极主动地利用国家资助政策完成学业,促进受助学生成长成才。

    (三)贷款学生不需要缴纳学费和住宿费,贷款到账后由学校统一处理。已经缴费的学生,学校会在贷款到账后统一办理退费手续。如有疑问,请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110131)联系。


    附件:

    1.中国银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申请操作指引

    2.XX学院关于确认申请2025年中国银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名单的函(模板)

    3.XX学院申请2025年中国银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汇总表

    学生处

    202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