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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评选2025届基层就业先进个人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5-05-13

    中医学院,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给谢依特小学戍边支教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队队员回信精神,引导和鼓励毕业生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学校拟开展2025 届基层就业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5 年 5 月 31 日之前,与基层单位签约,且就业信息录入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的 2025 届全体全日制非定向毕业生,可申请参与评选。

    二、评选条件

    基层:包括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中小企业、应征入伍(团级及以下单位);满足其中一条即可:

    (一)毕业生所签约单位为艰苦行业的基层单位(如煤炭、矿业、石油、地质、水利、国防等行业的基层厂、矿、队、台、基地等);

    (二)本科毕业生所签约单位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硕博研究生签约单位为疆内乌昌地区以外的各地州各类各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

    (三)毕业生考取自治区选调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国家或地方基层项目。

    三、评选表彰

    (一)毕业生申请:毕业生根据相关评选条件提出申请,填写《新疆医科大学基层就业先进个人登记表》,并附就业证明材料。

    (二)学院初审:学院根据毕业生提供就业证明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将拟推荐基层就业先进个人名单,在学院内进行不少于三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评选相关材料报送至学生处。

    (三)学校审定:学生处负责复核、汇总学院基层就业先进个人评选结果,复核无误后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五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学校研究确定的基层就业先进个人,予以校级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四、工作要求

    (一)评选基层就业先进个人是毕业教育的重要一环,各学院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严格把关,不虚报、不漏报。

    (二)本科毕业生所在学院于 6 月 2 日前将基层就业先进个人登记表(附件 1)纸质版一式两份、基层就业先进个人汇总表(附件 2)电子版及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学院公示材料纸质版,一并报送至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

    (三)硕博研究生所在学院于 6 月 2 日前将基层就业先进个人登记表(附件 1)纸质版一式两份、基层就业先进个人汇总表(附件 2)电子版及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学院公示材料纸质版,一并报送至研究生学院。

    本科联系人:张一崑  联系电话:2110228

    邮箱:1537421979@qq.com

    研究生联系人:乌仁

    联系电话:4365769,2110122

    电子邮箱:1191860030@qq.com


    附件:

    1.新疆医科大学基层就业先进个人登记表

    2.新疆医科大学基层就业先进个人汇总表


    学生处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