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普通本专科生2024年度“筑梦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4-11-04

    中医学院,一附院,各学院,各附院:

    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开展2024年度筑梦奖学金项目的通知》(教基金会〔2024〕75号)文件精神和具体要求,现在普通本专科学生中开展2024年度“筑梦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事宜要求如下:

    一、项目概况

    “筑梦奖学金”项目由国家开发银行联合招商银行、平安银行、交通银行每年向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资金,共同设立。主要用于奖励获得过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专科生,激励他们努力向学、奋斗向上、自强不息、成长成才。

    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二、名额分配情况

    2024年自治区教育厅分配我校“筑梦奖学金”名额12个,金额4.8万元。

    学校按照各学院2024年获得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人数(不含2024级贷款学生)比例四舍五入后进行测算分配,具体名额分配情况详见附件1。

    三、申请条件

    (一)基本申请条件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违规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无不及格课程,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和学科平均成绩位于班级前40%以内;

    5.经学校2024-2025学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无不良嗜好;

    6.获得过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

    (二)相关事项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或其他社会赞助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筑梦奖学金”。

    四、工作程序

    (一)学生申请

    符合条件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并按要求填写申请表(附件2)。

    (二)学院评议

    各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根据学校分配的推荐名额,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评审和推荐工作,初步确定后将推荐学生名单在学院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学校复核

    学校对各学院评审结果进行汇总、复核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五天。无异议后报送自治区教育厅。

    五、报送材料

    (一)2024年度筑梦奖学金评审报告。

    纸质版一式一份,由学院党委书记签字并加盖公章。内容包括名额分配、申请情况、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公示时间、评审结果等具体情况。

    (二)《2024年度筑梦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

    纸质版一式一份。

    (三)2024年度筑梦奖学金建议获奖学生名单表(附件3)

    纸质版一式一份,由学院党委(总支)书记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

    以上材料于11月11日前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如有不明之处,请及时联系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附件:

    1.2024年度“筑梦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2024年度筑梦奖学金申请表及填表说明

    3.2024年度筑梦奖学金建议获奖学生名单表

    学生处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