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24年度“维吾尔药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4-11-04

    中医学院,一附院,各学院,各附院:

    根据《新疆医科大学“新疆维吾尔药业奖学金”评选办法》文件精神和具体要求,现开展2024年度“维吾尔药业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事宜要求如下:

    一、项目概况

    “维吾尔药业奖学金”由新疆维吾尔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出资设立,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大三本科生,激励他们努力向学、全面发展。

    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二、名额分配情况

    2024年共有“维吾尔药业奖学金”名额25个。名额分配时遵循符合条件学院全覆盖和重点向临床医学专业、中医学专业、药学专业、临床药学专业、中药学专业、维吾尔医学专业倾斜的原则,分两轮进行分配,具体如下:

    (一)第一轮。凡有大三学生的学院均分配1个名额,消化名额12个,剩余13个进行第二轮分配;

    (二)第二轮。根据倾斜专业学生人数占比进行初步测算,根据“比例超过1的,按照四舍五入后人数分配”、“比例不足1的,按照1人分配”的原则进行分配;

    具体名额分配情况详见附件1。

    三、申请条件

    (一)基本申请条件

    大三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违规行为;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品学兼优,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突出,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年级20%以内,无不及格课程。

    (二)相关事项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或其他社会赞助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维吾尔药业奖学金”。

    四、工作程序

    (一)学生申请

    符合条件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并按要求填写申请表(附件2)。

    (二)学院评议

    各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根据学校分配的名额,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评审和推荐工作,初步确定后将推荐学生名单在学院公示五天,无异议后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学校复核

    学校对各学院初审结果进行汇总、复核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五天。无异议后报新疆维吾尔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备案。

    五、报送材料

    (一)2024年“维吾尔药业奖学金”评审报告

    纸质版一式一份,由学院党委书记签字并加盖公章。内容包括名额分配、申请情况、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公示时间、评审结果等具体情况。

    (二)《2024年度“维吾尔药业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

    纸质版一式一份。

    (三)2024年度“维吾尔药业奖学金”建议获奖学生名单表(附件3)

    纸质版一式一份,由学院党委书记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

    以上材料于11月14日前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如有不明之处,请及时联系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附件:

    1.2024年度“维吾尔药业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2024年度“维吾尔药业奖学金”申请表及填表说明

    3.2024年度“维吾尔药业奖学金”建议获奖学生名单表

    学生处

    2024年11月4日